2014年6月11日

聖經妙問:耶穌去了那?

聖經,是人生說明書。
聖經,是全球歷史上,印量最高的出版物。

奇怪的是,在耶穌12-30歲這18年中,聖經卻沒記載他的事跡。

路加福音 2:49
耶穌說:「為甚麼找我呢?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麼?」
〔或作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麼?〕

主耶穌說這話時,當時12歲。(路 2:42)

聖經記載,雖然他的父母當時不明白這句話;
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。(路 2:51)
主耶穌彷彿說了這「最後一句」,然後跟家人回了拿撒勒,並且順服他們,就再沒消息了。

以路加福音為例,再記載關於主耶穌的,就是「耶穌也受了洗」(路 3:21);
然後,「耶穌開頭傳道,年紀約有三十歲。」(路 3:23)

到底...
這18年,耶穌去了那?他在做什麼?

求雅偉神潔淨、洗滌我們,
以致我們渴望,也可與雅偉神建立「在父懷裡」這份親蜜關係!


<<答案如下>>

感謝教會(基督門徒福音會)導師主日的訊息,十分寶貴和重要的提醒!

在說了這「最後一句」之後,耶穌就開始一個住在隱密處,一個順服神的生活。
所以,無論他是在殿中或返回拿撒勒,他也是過著「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」的生活。

以致聖經這樣描述:
路加福音 2:52
耶穌的智慧和身量,〔身量或作年紀〕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,都一齊增長。

正因如此,最終他可在十架上完成雅偉神託付給他的使命,成就救恩計劃。


寫到這裡,剛巧看到一句頗有意思的話:
「每一個優秀的人,都有一段沉默的時光。」

當然,雅偉神很想賜予我們更好,衪不單想我們做個優秀人,
我們一生的方向學習做個完全人、屬靈人。
效法耶穌,透過與父神建立和進入「在父懷裡」這份親蜜關係,與神做朋友,
以致可為神捨己,將神表明出來,走上這蒙福路,也成為別人祝福!

約翰福音 1:18
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。


圖片來源:www.facebook.com/goodt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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